請所有同仁確遵「工作規則」第四十八條-遲到、早退、曠職(工)之規定
發表於 : 2017-09-01, 14:14
主旨:
請所有同仁確遵「工作規則」第四十八條-遲到、早退、曠職(工)之規定
說明:
請所有同仁確遵「工作規則」第四十八條-遲到、早退、曠職(工)之規定
說明:
- 請所有同仁確遵「工作規則」第四十八條-遲到、早退、曠職(工)之規定及第四十九-請各單位主管對所屬人員之考勤,應督飭嚴格執行之規定。如有不照規定辦理或有其他隱暪矇混情事,一經查明,受連帶處份。
- 並請各部主管與幹部督勤及審查所屬員工上下班打卡及到勤狀況,遇異常立即處理,落實出勤管理。